曾用刊名:黑龙江文物丛刊
《北方文物》创刊于1981年,是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主管、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办的学术期刊。
据2020年第1期《北方文物》期刊内页显示,《北方文物》编委会有编委15人、特约编委27人。
办刊历史
1981年,《黑龙江文物丛刊》创刊。
1983年,该刊以季刊稳定发行。
1985年,该刊更名为《北方文物》 。
1991年12月2日,《北方文物》创刊十周年座谈会在哈尔滨市举行 。
1996年11月1日,《北方文物》创刊十五周年座谈会在哈尔滨举行 。
2014年12月,该刊成为中国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第一批认定学术期刊。
主要栏目
《北方文物》主要栏目有考古发现与研究、民族史论、地方史志、博物馆学研究等。
报道内容
《北方文物》主要反映和探讨中国北方地区的文物考古,兼顾中国北方地区的民族史和地方史,介绍周围地区和邻国的研究成果和动态等内容。
读者对象
《北方文物》的读者对象为文物考古工作者和中国国内外学者研究中国北方地区考古和历史的人员等。
学术交流
1986年8月18日至24日,《北方文物》杂志社和黑龙江省文博学会联合举办的《东北三省渤海史学术讨论会》在宁安召开,来自辽宁、吉林和黑龙江等省的渤海史,辽金史以及博物馆学的学者,...
查看详情
办刊宗旨
《北方文物》的办刊宗旨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双百”方针,以刊发研究北方民族的历史和考古的学术成果为己任,兼顾地方史和博物馆学,并刊布东北亚国家在民族、考古学方面的信息和动态,力争推进东北亚国家在民族和考古学方面的研究。
投稿指南
一、该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该刊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该刊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投稿请作者自留底稿,该刊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中国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